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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崇义县中小学(幼儿园)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04:31:47

来源:网络

根据省教育厅《2026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有关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崇义县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崇义县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2026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执行。

(一)身份条件

1.本县户籍、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就读学校在本县,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我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崇义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无需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办理。

认定流程为“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认定部门网上办理、确认→组织体检→最后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网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8:30-2026年9月23日17:30。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报名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二)网上办理(材料提交)

申请人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认定材料,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处上传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图片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图片,个人身份证上传正反两面。

2.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网上确认

暂定11月20日前完成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系列认定环节工作。

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的审核状态,后台显示状态为“网报合格待确认”时,申请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关注群消息修正操作步骤(申请人到县人民医院体检时扫码入群,方便工作开展沟通交流)。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部门要求提交补充认定材料的,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四)组织体检

系统后台显示状态为“网报合格待确认”时,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须早上空腹前往崇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正常上班,周六下午至周日休息)。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放弃本次资格认定。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告知。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1.体检时,申请人需提交附件3和2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1张张贴在附件3处用于后期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使用)。2.申请人无须打印体检表,体检表由医院统一发放。

(五)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预计2026年12月下旬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认定部门和申请人各存档一份)和教师资格证书。采取线下领取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二)申请人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确认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环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四)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确认、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崇义县教育局没有权限认定高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五)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杜绝中介机构(或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社会机构代理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和现场确认。

(六)联系方式:崇义县教育局师资服务股0797-3815580。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2.江西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报名流程附件2.江西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登录报名流程.docx

3.照片粘贴及相关信息附件3.照片粘贴及相关信息.docx

崇义县教育局

2026年9月11日

原标题:2026年崇义县中小学(幼儿园)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98LOynz6ROavmpKsvu9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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