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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08:25:19

来源:网络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2026年第一批)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个岗位共2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6年第一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岗位招聘年龄上限为38周岁的,指凡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

岗位代码 B05-26-01至B05-26-02 的招聘岗位,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6年8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引进 专栏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岗位代码 B05-26-01至B05-26-02 的应聘者,本轮报名请在2026年4月30日(周四)16点前完成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 B05-26-03至B05-26-16 (博士、高技能人才等人才岗位)的应聘者,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 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 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 人才招聘网 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为 B05-26-01至B05-26-02 的招聘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 B05-26-03至B05-26-16 的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可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计入初试成绩。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试讲资格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复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

2.考核招聘

岗位代码为 B05-26-03至B05-25-19 的招聘岗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人才标准的,享受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予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引进 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翟老师

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

邮编:310018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6年第一批).xlsx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下载:


原标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2026年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ndjy.nbu.edu.cn/campus/view/id/38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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