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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蕲春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23:49:51

来源:网络

为切实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蕲春县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育工作,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高质量培训机构承担我县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培训资质、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根据培训班需求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2、具有固定的集中教学场所,配备多媒体现代教学设备。

3、具有结构合理、专业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涵盖农业领域专家学者、一线农技推广骨干、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家等。

4、配备稳定的教学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教学跟踪管理。

5、培训经验。具有农村人才队伍培训相关工作经验,承担过类似培训任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蕲春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岗人员,覆盖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

2、培训内容:围绕全县农业主推技术,聚焦绿色生产、智能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法规等核心内容,采用“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研讨”等模式开展培训,其中实训课程占比不低于40%。

3、培训时长: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理论和实训时长,构建理论实操并重的立体化培训体系。

4、资金管理:培训资金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中列支,资金使用严格参照湖北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账目清晰。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2、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优势专业领域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实训基地情况、开展涉农培训情况、措施等。

3、证明材料。包括教育培训资质、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师资团队、类似培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编辑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与人才股(608室)。

附件: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2026年8月31日

原标题: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ichun.gov.cn/zwgk/public/6636367/1781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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