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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9 00:32:18

来源:网络

根据《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等有关安排,现将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50%>+政策加分)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2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四楼418室)。

四、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四楼418室)。

请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次相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递补动态,保持电话畅通。因逾期未取得联系或未按规定完成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需注明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六、面试安排

请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有效身份证、社会卡<含头像>),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咨询电话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0831-8786163。

八、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附件: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名登记表.doc(现场资格复审使用)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28日

原标题: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996304579086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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